臺灣現在正夯的就屬$3600的消費券啦!
去年回臺灣真的是時候!三年多沒回臺灣的我,被戶政單位自動踢出戶籍,這次回去,隔天就去辦理恢復戶籍,也順便替stephanie報戶口,登記戶籍!哈哈,沒想到!真的沒想到,居然因此也能夠領3600~ 真是開心!
爸媽領了全家人的$3600,還很開心的打skype過來跟我報告,給我看看這消費券長什麼樣子呢!
他們打電話給在臺南的阿嬤,小Ben告訴阿嬤,他們也幫我和阿ni領,準備替我們花掉~
阿嬤說:「....怎麼可以貪心,那是他們的錢,要寄去美國給他們用....」
小Ben告訴阿嬤,美國不能用,阿嬤還說:「....唉,怎麼那麼可憐,不可以用....」
哈哈哈~ 我可愛的阿嬤真是疼我~ 真是讓我感動阿!
我和阿ni的$7200 消費券,就全權交給老爸老媽去活絡臺灣的經濟了~
這就算是我們兩個對臺灣經濟的一點小小貢獻吧!
臺灣,加油~~
2 comments:
I wonder if I have it too haha...
to Joy,
有戶籍就應該有吧~問問你爸囉~ :p
Post a Comment